城市规划师行业前景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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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是2000年启动的,每年都有八九万人参加。作为新兴行业的城市规划,其重要性日益显见,注册城市规划师的需求空间非常巨大。由于较低的通过率和越来越大的社会需求,注册城市规划师的含金量会越来越高。

个人规划设计单位呼唤注册城市规划师

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市场格局基本上是一省一院,一市一所,各有各的工作范围,有时相互支援或竞争一下,但竞争不激烈。加入WTO后,城市规划市场也逐步开放,境外符合条件的规划设计单位将会逐渐进入我国的城市规划设计市场,打破了国内城市规划设计市场的地区垄断局面。

现在从事规划的人员很大一部分是政府公务员,公务员只有处长、科长这样的行政职务,许多人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进入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其实并不懂技术。特别是在一些小城市,在地方上,城市规划基本上都是市长拍板,这样就很难有科学性。如果让不懂规划的人来规划,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一座大楼盖得不好,还可以炸掉,但如果城市规划规划错了,要改起来可真是要“天翻地覆”了。在这种状况下,注册城市规划师显得非常重要。

市场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而注册城市规划师属职业资格,它真正能反映一个人的真实能力和业务素质。目前我国大陆从事城市规划的人员约有八万人,而真正合格的规划专业人员非常有限。由于历史的原因从其他专业转来的人员较多,规划工作中已经能够深切地体会到人才数量的不足和素质的不足。目前,一些省市已经认识到规划职业资格的重要性,哈尔滨规划局和重庆规划局制定了一套管理办法,规定哪些岗位必需有注册城市规划师。

目前港商以及其他境外的个人规划设计事务所已经开始进驻大陆,城市规划设计集中在国有单位的局面将得到改变,规划设计单位将会由单一的'国内事业单位逐渐发展为事业单位与私营企业、合营合资单位及外资企业共存。随着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认证的发展,大陆个人设计咨询单位将会出现。

注册城市规划师通过率约为15%

注册城市规划师从2000年开始考试以来,通过考试的已有1万多人。但面对巨大的需求,还显得远远不够。据悉,2000年开始考试的时候,特许了148名行业内比较著名的专家为注册城市规划师,让他们作为命题专家组成员,负责以后的评审工作。此后,又考核认定了一批在行业内工作年限比较长的人员,他们通过一门考试后被认定为“注册城市规划师”。这批人数为1118人。

2000年10月,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正式开始。考试共有4科,每科两年滚动,通过率基本控制在15%.据有关人士介绍,头一两年因为人才比较急缺,考生比较集中,考试分数相对比较低,通过率较高。但是随着考试不断完善,为了保证含金量,考试难度加大,通过率也较低,基本控制在15%左右。注册城市规划师的考试不能片面强调通过率而降低质量。由于去年考题考试分数普遍较低,分数线下降5分,为55分,但这是最底线,不能因为通过的人少而无限制地降低分数线,所以去年的通过率还不到10%.

随着社会对城市规划的重视,注册城市规划师的需求人数还会增多,但注册城市规划师不是人人都能胜任的工作,它对报名资格有严格限制,目前通过的一万多人都分布在大中城市,西部地区具有报考资格的人员很少。所以按照设想,认证注册要分两步走,大城市要先行一步,然后再是中小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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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专业就业前景

城乡规划专业就业前景如下:

城乡规划专业毕业生可在政府管理部门、规划设计单位、建设与开发企业从事城乡规划设计、研究等专业技术工作;可在政府管理部门从事城乡规划与建设方面的管理工作;也可在教育、科研机构从事相关的教学及科研工作。就业前景很广阔。

城乡规划专业的发展前景不错。工资待遇一般是硕士月薪6000以上,本科生在4000-5000浮动,专业主要方向包括规划设计建筑物,高级一点的,跟甲方谈判,做设计方案后给下面的人做,工作压力不大,工作3年,年薪一般在12万以上。

(1)规划编制部门

规划设计院是很多师兄师姐选择工作的主要方向。不管名字是规划设计院,还是规划设计研究院,这类单位都是属于编制部门。

(2)建筑学

虽然主修做设计,咱们城乡规划专业其实更为偏向建筑学,两个专业之间也有很多互通的.知识。有很多城市规划的前辈们就是在建筑行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呢,业绩也很不错。

(3)互联网

城市人口越来越多,一些地区“城市病”问题日益严峻,建设“智慧城市”已经成为地区发展趋势。“智慧城市”把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应用在城市建设当中。

(4)私人机构

私人机构,主要是指类似于房地产开发、投资等企业。相比规划设计院,他们做的城市规划工作更追求利润。

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本规定。

南宁市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南宁市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南宁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南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制镇不另划城市规划区。第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规范,并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第四条 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第五条 城市规划和建设,必须保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和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第六条 南宁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称市规划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工作。

武鸣、邕宁两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以下称县规划管理部门)主管本县城市规划工作,业务上受市规划管理部门领导。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第八条 南宁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三个阶段,其余建制镇的规划分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城市设计)。第九条 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专业规划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经市规划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及城市总体规划指定的县域内重要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在市规划管理部门指导下,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区和县域内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在市、县规划管理部门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市规划管理部门或县人民政府审批,县域内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同时报市规划管理部门备案。第十条 南宁市城市市区内重要地段、重要道路两侧、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没有编制分区规划的详细规划,由市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由市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二十公顷以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市、县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可由建设单位委托有城市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依据市、县规划管理部门提供的设计条件编制,报市、县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区内开辟的各类开发区,必须编制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由市、县规划管理部门实施统一的城市规划管理。

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必须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审批机关备案;但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按照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进行。

城市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变更,必须报原批准机关审批。第十二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具备勘察、测量及其他必要的基础资料。编制城市规划时,有关单位有义务向市、县规划管理部门无偿提供规划基础资料。

城市勘察、规划设计费应当列入各级财政年度计划。第十三条 制定城市规划,应当有组织地听取专家、市民及相关方面的意见。第十四条 市、县城市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第十五条 外省、市或境外在本市从事城市规划的设计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等级的城市规划设计证书,并经市规划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第三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十六条 各项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乡规划资质开始办理,先来了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和规定

城乡规划资质等级:城乡规划编制分甲、乙两级,丙级监管部门已经取消,新办都是以乙级开始申报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标准: (一)有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40 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4 人(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专业各不少于 1 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8 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15 人

(四)注册规划师不少于 10 人

(五)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及软件

(六)有 400 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标准 :

(一)有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25 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2 人,具有高级建筑师不少于 1 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不少于 1 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5 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10 人。

(四)注册规划师不少于 4 人

(五)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

(六)有 200 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技术人员备注: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年龄应当在 70 岁以下,其中,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60岁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 4 人,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60 岁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 2 人。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应当在 60 岁以下,高等院校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中专职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人员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 70%。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和乙级承担范围和规定:

甲级城乡规划 编制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编制业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乙级城乡规划 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业务

(一)镇、20 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二)镇、登记注册所在地城市和100 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

(三)详细规划的编制

(四)乡、村庄规划的编制

(五)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十四五规划编制需要什么资质

“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所需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等级乙级或咨询资质等级乙级及以上;

4.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近三年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区域经济规划或城乡规划设计业绩。

5.类似项目业绩,企业承担过“十三五”或“多规合一”相关项目优先考虑;

6.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及情况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四条招标投标买卖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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