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通告的模板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那么房屋出租公告怎么写?下面由我来给大家分享房屋出租通告的模板,欢迎大家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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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通告的模板1

_经济开发区南区办事处现有位于_南路的临街闲置房,现拟对外公开招租。为确保出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房屋位置:出租房屋位于_经济开发区南区办事处机关院内,临_南路房屋3楼15间(通间),面积约700m2。

二、本公告所出租房屋承租人不得用于餐饮、汽车美容、美容美发、食品加工销售、各类加工厂及其他对周围环境产生噪音、污染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除此之外,所经营项目应当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具有相关经营资质。

三、出租期限:租住时间为5年,承租期间不得转租。

四、出租对象:

1.个人身份的为具有_户籍的自然人或个体经营者;

2.单位身份的为在_注册或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报名截止时间:_x年1月30日。

六、报名地址:_经济开发区南区办事处

联系人:陈_ 电话_____x

七:本次出租报价截止_x年1月30日16时。

八:本次招租按照符合条件、租金报价高优先选定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合同。

_经济开发区南区办事处

_x年1月22日

房屋出租通告的模板2

根据《_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的意见》(鲁建住字〔20_〕6号)、《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青政办发〔20_〕13号)、《_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_市财政局 x_物价局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青土资房发〔20x_376号)等相关规定,x_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建设进度组织对部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配租。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共计1080套,其中火车北站项目308套,秀水花苑项目547套,保利茉莉公馆项目129套,金水龙泽苑项目96套。

二、配租范围:

1、本次配租面向_区在20_年12月7日之前已取得《_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 通知书 》并在有效期内的家庭进行配租。已经实物配租家庭不在此次配租范围。

2、拥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围。

3、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实物配租范围。

三、租金标准: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屋,租金收取标准按照届时_市物价局制定的标准收取。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有住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原住房面积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四、配租流程:

本次实物配租将按申请登记、计分排序和轮候选房的程序进行受理。

(一)申请登记

1、符合本次配租条件,且有配租意向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_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到户籍地的住房保障中心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如本人无法到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公证部门生效的《授权 委托书 》和有关身份证明办理。配租登记日期截止12月7日,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2、为方便申请人登记,保障现场登记秩序,本次登记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分时间段进行。具体登记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具体登记日期见下表:

地 点:振华路155号_区住房保障中心。

(二)计分排序

依据《_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规则》(青土资房发〔20_〕672号)有关规定对申请家庭进行综合计分排序。同时,根据本次实物配租房源及申请家庭数量情况,确定正式和候补入围名单。正式入围名单按实际房源数量确定,候补入围名单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确定。本次公开配租最终得分以配租登记结束日(20_年12月7日)为准。20_年12月15日,入围名单及选房顺序将通过《_日报》、《_晚报》、_住房保障网、_区政务网对外公布。

(三)轮候选房

1、选房。准予配租家庭按照公布的选房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选定配租房屋,并领取《_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

2、签订合同。实物配租家庭确定配租房屋后,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持《_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区房产经营单位签订《_市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合同 》,交纳房屋租金,并办理入住。

申请本次实物配租,并且进入正式及候补入围名单,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或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未申请实物配租家庭除外)。

五、监督举报电话:

_区住房保障中心:

_市住房保障中心:

_区住房保障中心

年10月31日

房屋出租通告的模板3

本院拟将位于_市_区_镇原_法庭房屋,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房屋位于_市_区_镇银_大桥南端,现_休闲 文化 广场西侧,原系_法庭,占地2.97亩,办公审判楼建筑面积1188平方米,附房建筑面积245平方米。

二、承租人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招租约定

1、本招租房屋按现状出租,租赁期二年;不能用于经营餐饮、汽车维修、洗车、化工等涉及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

2、招租底价为:年租金13万元起。

3、租金收取:采取先收后用原则,一年一次。即合同签订后,在交付房屋前,必须交清下年度租费。

4、招租方式:公开招租,现场竞价,价高者得。现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5、竞租人须带参拍保证金。竞租人在参拍当天须先交纳参拍保证金1万元给本院,才能参拍。竞租成功者,在合同签订后,交纳租费时,参拍保证金予以抵冲。若竞租成功者在签约后放弃租赁的,其参拍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本院。

6、竞租人在竞价成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须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约者视同放弃。

7、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即为租期开始。

四、报名事项

报名者需提交合法的身份证明(企业单位竞租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 证明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竞租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报名的同时,提交初步的经营方案。

五、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_x2年8月20日至_x2年8月26日。

2、公开竞租地点和时间:在报名时通知。

3、报名地点:本院司法行政科_x室

(联系人:柴先生,联系电话:____x)。

_市_区人民法院

_x2年8月20日

房屋出租通告的模板4

根据《_市保障性住房条例》、《_市人才安居办法》、《_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现启动_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以下简称_园)的配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

_园为地铁_西车辆段上盖保障房,位于南山区大南山西南侧,预计20_年7月底前交付使用。该项目总房源3208套,其中1564套面向社会配租;1644套定向配租,其中6套预留作为维保用房。

二、配租对象

(一)社会配租对象

社会配租对象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具体名单可登录以下网站查看:

_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址:

_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址:

(二)定向配租对象

定向配租对象是指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及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或总部企业人才,有关事项另行公布。

三、具体房源及分布

(一)面向在册轮候人配租房源

1564套,包括一房一厅272套(建筑面积约40㎡)、两房一厅1240套(建筑面积53-62㎡)、三房一厅(小)52套(建筑面积约67㎡)。上述房源分布在5、7、9、10栋。

(二)定向配租房源

1644套,包括单身公寓104套(建筑面积约38㎡)、一房一厅272套(建筑面积约40㎡)、两房一厅1024套(建筑面积53-62㎡)、三房一厅(小)52套(建筑面积约67㎡)、三房一厅(大)192套(建筑面积100-109㎡);其中预留6套安排作为维保用房。上述房源分布在1、2、3、4、6、8栋。

上述房源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_市地籍测绘大队最终出具的测绘 报告 为准。

四、配租方式及程序

面向在册轮候人的配租方式及程序如下:

(一)选房排位规则

本次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轮候排序相同的,按照规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二)配租房源面积标准

以在册轮候人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配置房源面积。单身居民可选一房一厅;两人家庭可选一房一厅和建筑面积57.5㎡以下的两房一厅;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次公开配租房源所有户型。

两人家庭可选的两房一厅户型具体套数,待_市地籍测绘大队出具最终的测绘报告后另行公布。

(三)配租程序

1.网上认租。

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在册轮候人凭备案回执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手机验证码登录_市住房和建设局或_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租赁中心”)网站,点击“保障性住房全流程服务专题”中的“轮候申报”,网上确认家庭人口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

网上认租时间为:20_年4月21日9:00-20_年5月20日18:00。20_年5月20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

在册轮候人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状况、计划生育、户籍等),应在20_年5月20日前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市租赁中心申请变更。本次认租家庭的信息以20_年5月20日为确定时点。

市租赁中心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咨询电话:23913773(5条线)。

2.认租名单核查及公示。

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网上认租的申请家庭信息进行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我局和市租赁中心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3.选房和签约。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3年,期满后按规定申请续租),具体时间安排等另行通知。

由于项目现场各项竣工查验等工作尚在进行,出于安全原因不便安排现场看房。将通过网上看房形式,通过实景拍摄,形成房源现场场景的三维模型,各选房家庭仅通过电脑或手机端,即可对项目的周边环境、小区配套、样板房的室内格局和装修配置等情况进行浏览。网上看房指引将于选房前在我局和市租赁中心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五、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太阳能热水收费标准

(一)租金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为23.1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为3.2元/月·平方米。

(三)太阳能供水收费标准

该项目为太阳能热水全覆盖,无集中辅助加热设施,已预留分户加热燃气管接口。市有关部门正在核定太阳能热水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以经核定的价格为准,自实际使用开始计费。

六、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_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_市住房和建设局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室”,投诉举报电话:83788218。

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七、重要提示

(一)认租家庭没有本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应当补交居住证,其已成年且仍没有本市户籍的,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根据《_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认租家庭排序到位选房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配完即止,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我局和市租赁中心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四)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计生、户籍、人口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据《_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_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咨询电话:23913773(5条线)。

_市住房和建设局

3月31日

房屋出租通告的模板5

我校现有房屋对外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合格的承租人参与承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位于学校二号大门对面的职工食堂4楼房屋,房屋面积约500m?,房屋装修完善,该房屋适合写字办公、茶楼。

该房屋以年租金40000.00元为底价基数进行竞价招租。

二、承租条件:

(一)竞租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或者自然人。投标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

(二)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三)本次招租,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

(四)竞租人报名时应说明竞标门面号。

三、要求:

(一)竞租人的竞租报价必须高于上述招租底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二)具体租赁起止日期在《 房屋租赁合同 》中约定。

(三)以现状出租。

(四)承租方进行装修装饰须经租赁人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租赁人所有,未经租赁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五)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将租赁房屋出借他人使用或以合作名义进行转租,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改变租赁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租赁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及 其它 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七)租赁人保证提供招租的房产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八)所有门面经营不准超出学校招标经营范围。对招租标的物设定用途,位于居民区、学校等周边区域的,根据实际情况设定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经营范围包括:高污染、噪声大、气味浓,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学习秩序的食品加工店、歌舞厅、冷作加工、汽车货运、机械维修等经营项目,即“不扰民项目”。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_年4月30日下午16:00点止。

(二)报名地点: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行政楼107室)

五、其它事项

(一)竞标时间及地点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二)竞租人可进行本次招租中多个门面竞标。

(三)为保证竞标的公平与公正性,竞标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0元人民币,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3日内全额退还;未履行中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23-58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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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

(第185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已经2018年1月3日省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谌贻琴

2018年2月1日

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

经审核,省人民政府决定公布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270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017年4月5日公布的《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75号)同时废止。

附件:

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70项)

序号权力名称权力依据实施主体1权限内企业(含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17年本)的通知》(黔府发〔2017〕14号)省发展改革委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省发展改革委3权限内水电项目的竣工验收《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发布,第588号修订)《关于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及水电站建设竣工验收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4〕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3〕13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在建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补偿投资概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6〕125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省发展改革委4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省教育厅5权限内设立民办学校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省教育厅6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及中外(含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审批《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发布,第638号修订)《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省教育厅7权限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及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17年本)的通知》(黔府发〔2017〕14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04〕1173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8供电营业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发布,第666号修订)省经济和信息化委9权限内监控化学品经营、使用、处理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发布,第588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学工业部令1997年第12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0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发布,第653号修订)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1三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设置审批《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1990年第54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发布,第653号修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653号修订)《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3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135号)《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4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64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5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核发《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3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6食盐批发许可《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197号发布,第696号修订)《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7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许可《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197号发布,第696号修订)《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8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设立、变更、合并、分立、终止审批《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第686号修订)《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省民宗委19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寺观教堂编印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者其他宗教用品审批《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第686号修订)《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发布,第666号

户门制作安装合同书样本

户门指的是门户测绘资质申请表样本,户计测绘资质申请表样本,那么签订户门制作安装合同书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我为大家整理的户门制作安装合同书 范文 ,感谢您的欣赏。

户门制作安装合同书范文一

甲方测绘资质申请表样本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太合公馆3#、5#楼进户门

2、工程地点: 宁津县阳光大街

二、 工程(材料)内容及承包范围

1、工程(材料)内容 步阳甲级钢质隔热防火进户门

2、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共 天。

承包范围 太合公馆3#、5#楼甲级钢质隔热防火进户门制作、安装,包含打密封胶

三、 承包方式及价格

1、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承包价格; 3#楼: 141* 1100元/樘 =155100元;

5#楼: 178* 11000元/樘=195800元;

合计:350900元

竣工结算以进户门实际安装数量为准,制作安装单价不变。(含税)

四、 工程(材料)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

(1)符合甲级防火门国家及有关规范规定;

(2)门的颜色质量符合样品门的要求;

(3)①品牌:步阳 ②种类:隔热(A类)钢制防火门,甲级 ③进户门洞口尺寸960*2060mm,组成门扇厚度:7.0CM,门板净面:0.8mm,面板含漆为1.0mm,冷轧钢板,双层门板内填充50mm无机发泡珍珠岩氧化镁板,门框为2.0mm, ④五金件:符合国标的防火锁、防火铰链、插销。 ⑤重量:80公斤/档 ⑥外层:转印 ⑦检验标准:GB12955-2008《防火门》

2、质量保修期: 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年

3、质量保修责任:

(1)保修内容:

A.凡乙方所提供进户门材料、设备等均在保修范围之内。

B.凡非乙方原因人为损坏的(或改变原有设计的)材料、设备、施工等均不在保修之内。

五、 质量标准

1、进户门品牌:步阳

2、进户门质量要求:合格

3、乙方必须提供产品使用 说明书 、质量 保证书 、样品详细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有甲乙双方签

字后封样,交保管保存。待产品进场地后取样校队。封样和取样分开。

六、 付款方式

(1)1、货到验收后付工程造价的40%

2、安装全部完成后付工程造价的40%

3、交付业主使用及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造价的15%

4、余款5%质保金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

(2) 结算方式:按实结算,但如出现一下情况将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扣减

1、 门锁品牌、质量、开启灵活度不能满足要求,将按照150元/樘,进行扣减

2、进户门周边、门框和墙体接触处必须密封胶进行密闭,否则按照100元/樘,进行扣除

3、以上1、2条除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返工外,尚按照以上条款进行扣除,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由乙方负责。

(3)价格组成:按照1100元/樘进行结算,包括制作、运输、安装、技术 措施 费、规费、税金,检验试验费、成品保护费等在内的一切费用,其他发生的费用不在计取。

七、不可抗力

如果在双方合作期间发生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不可避免的事件,例如:.地震、台风、战争、火灾、水灾以及其他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则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发生不可抗力时各自承担自己单位损失。

八、设计变更

1、施工中如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5天向乙方发书面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按甲方的书面通知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

九、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安装(施工)期间由甲方协调提供水、电等供应条件,费用乙方自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预留合同约定的进行生产,甲方若有特殊原因需变更的,应及时下达给乙方变更通知单。

3、甲方如发现工程中乙方的产品制作,安装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的(包括实际产品与封样和取样不符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

4、乙方在未交付使用前,乙方应有义务保护产品完整、完好性,但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

5、施工中如出现伤亡事故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6、进户门验收资料、技术监督局所需证件乙方负责。

7、乙方施工完毕后应做到工完料清,否则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进行清理,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在乙方当期价款支付中进行扣除。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由甲方负责的工作内容按时完成,同时保证按合同规定的付款周期向乙方支付设备材料费和工程款;

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供电力电源,并与乙方合作协调工程中遇到的问题。

3.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施工内容进行监管和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和更改原设计方案。

4.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接驳点、乙方自行安装相应的计量设备、由此发生的其费用有乙方承担。

十、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材料样品)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安装完工的,逾期1天应向甲方补偿总价款的 2000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的问题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十一、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 验收 报告 。

十二、双方约定

1、本工程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包括电话预约)24小时内派人维修,如不在约定期限内进行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单位进行维修、其维修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进行扣除。

2、发生紧急情况时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如未及时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乙方承担。如在保修期内,因产品、工程的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提供设备、主材等材料时应提供相应的可以证明本产品相应质量证明的材料、如未提供、甲方有权停止工程价款的支付、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提供。

4、甲方如发现工程中乙方的产品质量,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的(包括实际产品与样品不符的);或产品未经检验、试验直接用于工程的、甲方对产品有异议的,以及不符合甲方技术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进行返工等处理措施,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由此产生的工期不顺延、费用不再增加。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有乙方自己承担。

5、乙方施工的项目未交付使用前,乙方应有义务保护其他已经施工完工程以及本段施工产品的完整、完好性。乙方作为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有义务协调和总承包单位关系、并听从总承包单位意见和建议。

6、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对工人进行质量和 安全 教育 、及时和其他单位进行协调,确保乙方和第三方人员的安全,使工程顺利进行。施工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单位或第三方安全事故、经济纠纷,由此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和纠纷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7、乙方作为有能力和资质承包本工程的单位、参与施工的人员应具有上岗证、并提供技术监督局所需证件。

8. 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施工技术资料和产品检验试验合格证、产品质量 证明书 、样品、产品使用说明书、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 乙方作为承包商应服从监理和甲方安排、杜绝野蛮施工。

10.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变更进行施工、如不能按设计或甲方变更要求、偷工减料,则结算时甲方按实际施工的数量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有异议。

1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工人进行施工,如施工中甲方认为乙方无能力施工或无法完成施工任务时、己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另选施工队伍、其发生的费用在乙方剩余费用中进行扣除。

12.本工程乙方作为承包商应有能力完成本期段所承揽的工程,不允许分包和转包,如果发现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改、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和甲方无关。

13.双方约定:结算时乙方应提供本单位本期段乙方工资发放证明,作为结算的依据,如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其相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4.双方约定预付款:无

15.双方约定:本工程《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所要求的条款、乙方应承担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缴纳的所有费用

十三、其他

1、协议生效: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合同代理人: 签订合同代理人:

账(卡)号:

开户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户门制作安装合同书范文二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 承包合同 条例》,《建筑外窗分级及其检测 方法 》以及 其它 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门窗设计制作安装预算表。

(附件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门窗制作材料及设计安装明细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包含在工程价款内)。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甲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材质

门窗采用材质 ,五金配件 。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在签订意向协议前做好安装门窗或确认阳台封装位置。

2、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3、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测绘、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4、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相关设施,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6、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7、门窗安装后 日内请勿使用门窗,防止门窗防水层出现问题。

8、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