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资质怎么办?

城乡规划改革后其更名为国土空间规划资质。

微信号: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微信号: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一、企业办理国土空间规划资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有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

(4)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二:国土空间规划资质新办乙级需要多少技术人员配置?

甲级城乡规划编制

(1)注册规划师不少于4人。

(2)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5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10人。

国土空间规划专项立法启动,土地、城乡规划将成历史

“过去规划要去办个手续,用地要去办个手续,至少在两个部门间来回奔波。有的企业为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改革了加快进度实际上是两套班子,一套班子在跑规划,一套班子在跑土地,苦不堪言。”

在去年9月20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赵龙用了上面一个例子来说明过往规划审批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规划许可要办一个证,用地审批要办一个证,企业看似拿了好几个证件,但这些证的效用是一致的。”

当月,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试图通过“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让群众和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

赵龙表示,此举意在实现两个效果,一是便民利民,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减少行政资源的浪费,使大家有更多的精力进行政策制定和实施监管。

原有规划过多

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审批流程复杂、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过往被业界诟病已久,但多年未见实质性变革,为何现在可以大张旗鼓地推行“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改革

一个大的背景是,中央近期就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连续下发“高规格”文件,为此指明了大方向。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下发。

按照《意见》,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2019年10月31日,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以及各类海域保护线。

赵龙在上述发布会上表示,机构改革前,由于规划职责分属不同的部门,行政相对人需要向两个部门分别申请城乡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审批,其中很多内容高度相近,客观上存在同类事项多头审批、重复审查、交叉审查、流程复杂等问题,增加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影响了投资落地的效率。

“这次机构改革,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为改革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创造了条件。”赵龙称。

法律的修改也开始为国土空间规划的推进保驾护航。

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版《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改革: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专项立法也在推进。根据《自然资源部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空间规划局研究起草《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同时,自然资源部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做好《国土空间规划法》等立法工作。

方向虽明,谁来执行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改革?此前,主体功能区规划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原国土部主导,城乡规划则主要是住建部负责,政出多门难免影响效率和权威性。

2018年开始,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组建了自然资源部,将承担“多规合一”、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职责。

三条红线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到2035年,通过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严守三条控制线,引导形成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

这三条控制线与国土空间规划是什么关系?为何要统筹划定?

简单理解,从国土空间规划中,外界看到的是发展目标和愿景,主要解决怎么干的问题;而从三条控制线中,外界看到的是发展底线和红线,主要提出哪些不能干的问题。

与原来规划政出多门类似,三条控制线此前也分属不同部门来划定,由此带来的弊端不少。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刘国洪在解读上述指导意见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机构改革前,原环境保护部牵头划定陆地生态保护红线,原国土资源部、原农业部联合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原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原国家海洋局牵头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

截至2019年11月,京津冀、长江经济带11省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共15省(区、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全国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5亿亩,已完成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北京等14个城市的开发边界划定已完成,其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改革他部分城市形成了初步成果。

刘国洪表示,三条控制线分头划定,在划定规程、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上缺乏统一标准,划定工作统筹协调也不够,出现了交叉重叠难落地等情况,对后续规范管理和严格监管造成不少矛盾和冲突;对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的相关建设难以避让占用生态红线,缺乏明确的管控规则,不利于维护三条控制线的严肃性。

国家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承担了“多规合一”、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职责,原来分散在相关部门的三条控制线划定管理职责,也由自然资源部统一履行。

以后一旦三条控制线出现矛盾时,应该如何处置?

“三条控制线出现矛盾时,生态保护红线要保证生态功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永久基本农田要保证适度合理的规模和稳定性,城镇开发边界要避让重要生态功能,不占或少占永久基本农田,区分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和一般控制区,根据对生态功能造成的影响确定是否退出。”刘国洪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镇、乡、村庄以及农垦管区,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农垦管区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本办法所称农垦管区,是指自治区农垦主管部门履行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的经济管理权限的地域范围。第三条 城市、镇、乡应当依法制定城市、镇、乡规划。城市、镇、乡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乡,不单独编制总体规划。

城市、镇、乡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以外的农垦管区应当制定农垦管区规划,农垦管区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城镇体系规划中确定制定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村庄,应当依照本办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村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国家重点镇、自治区重点区域和重点镇以及贫困地区编制城乡规划。第五条 城乡规划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城乡规划的宣传、服务和引导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城乡规划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必要时,设区的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向市辖区派出规划管理分支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乡、镇配备专门管理人员,负责镇、乡、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工商行政管理、人防、地震、文物保护、园林绿化、市政管理、农垦、电力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各类城乡规划应当在上一层次城乡规划的基础上编制。第七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用于协调、指导跨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域镇村体系规划以及城市、镇、乡总体规划和农垦管区规划的编制。

确有必要和条件具备的,有关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当地编制跨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报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域镇村体系规划、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应当随城市总体规划、县所在地镇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一同编制,一同报批;确有必要和条件具备的县可以单独编制县域镇村体系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用于指导镇、乡、村庄的规划建设。第八条 城市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其他镇、乡总体规划由镇、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城市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南宁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县级城市总体规划,由所在地的设区城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镇、乡总体规划报组织编制机关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中,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镇的总体规划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逐级审查同意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镇的名单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经设区城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需要单独编制本行业的城市专项规划、镇专项规划、乡专项规划的,应当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总体规划,进一步补充、深化有关内容,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国家和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由所在地的设区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国家和自治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所在地的设区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在我国,编制城市规划时应遵循哪些原则?

城市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改革,综合部署

(二)协调城镇建设与区域发展的关系

制定城镇体系规划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改革,应做到以下几点:

1、从区域整体出发,明确城镇的职能分工,引导各类城镇的合理布局与协调发展

2、统筹安排和合理布置区域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实现基础设施的区域共享和有效利用

3、限制不符合区域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开发活动,保护资源,保护环境。

(三)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功能的提高

城市规划,特别是大城市的规划必须按照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环境建设,增强城市的综合功能,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合理调整用地布局,优化用地结构,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改善城市环境的目标。

3、着力发展第三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做好这方面的规划布局和用地安排。

4、适应科技、信息业迅速发展及其对社会生活带来的变化,加强交通、通讯工程建设。

5、加强居住区规划,做到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生活方便、环境优美。

(四)合理和节约利用土地与水资源

要明确和强化城市规划对于城市土地利用的管制作用,确保城市土地得以合理利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科学编制规划,合理确定城市用地规模和布局,优化用地结构,并严格执行国家用地标准。

2、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尽量少占基本农田。

3、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各项建设用地,对城市边缘地区土地利用要严格管制,防止乱占滥用。

4、严格查处一切违法用地行为,坚决依法收回违法用地。

5、深化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提高土地收益。

6、重视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在城市规划统一指导下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

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改革我国也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水源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的矛盾同时存在。城市建设和发展必须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合理和节约利用水资源。

1、把保护水资源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做好%百考试题%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的规划,要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改革他建设用水。

2、依据本地区水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城市发展规模。

3、根据水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和调整产业结构,缺水城市要限制高耗水型工业的发展,对耗水量高的企业逐步实行关停并转。

4、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并重视污水资源的再生利用。

5、加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地下水已超采的地区,要严格控制开采。

(五)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是城市规划的一项基本任务,需要注意的主要问题:

1、逐步降低大城市中心区密度,搞好旧城区改造,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的疏散中心区人口。重点解决基础设施短缺、交通紧张、居住拥挤、环境恶化等问题,严格控制新项目的建设。

2、城市布局必须有利于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建设项目选址要严格按城市规划进行,市区污染严重的项目要关停或迁移。

3、加强城市绿化规划和建设,加强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生态绿地的建设,市区绿化用地绝对不能侵占。同时加强城市外围地区生态绿地系统的建设。

4、增强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把解决水体污染放在重要位置。

(六)正确引导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

如何理解城乡规划管理是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组成部分?

首先要知道政府的职能部门主要有二十五个,分别是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来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自务部、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城乡规划管理原来是住建部的职能,机构改革后,这一部分职能归入到了自然资源部,从另一方面看出,城乡规划编制由建设转为保护,相应的职能部门也发生了变化,希望可以帮助你理解。

生成海报
生成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