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资质怎么办理延期?

要延期的话一定要在资质到期前三个月向有关部门提交延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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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施工资质办理多久以后可以进行升级?

原则上来讲办理资质两年以后就可以进行资质升级了地灾资质延续的要求规定,但前提是要满足升级条件,包括一些业绩指标之类地灾资质延续的要求规定的,资质升级也可以找代办平台进行处理的,像广州合联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通过率高价格合理,一站式服务还不用地灾资质延续的要求规定你费什么心思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9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地灾资质延续的要求规定,控制治理工程工期,充分发挥治理工程投资效益,加强对治理工程监理单位地灾资质延续的要求规定的资质管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实施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活动地灾资质延续的要求规定的单位,应当在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活动。第四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自然资源部负责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第二章 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第五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分级标准如下:

(一)甲级资质

1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十人;

2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二)乙级资质

1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人;

2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三)丙级资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五人。第六条 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三)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的数量不超过百分之十。第七条 同一资质单位不能同时持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第八条 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可以承揽大、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业务。

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可以承揽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业务。

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可以承揽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业务。第三章 审批和管理第九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机关为自然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第十条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申请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四)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职称证明;

(五)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

(六)单位主要监理设备清单;

(七)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材料。

上述材料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的电子文档一份。

资质申请表可以从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上下载。第十一条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资质单位在申请资质时弄虚作假的,资质证书自始无效。第十二条 申请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向自然资源部申请。

申请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向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第十三条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资质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批工作。逾期不能完成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第十四条 审批机关受理资质申请材料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时限内。

对经过评审后拟批准的资质单位,应当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予以审批,并颁发资质证书;对公示有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对其申请材料予以复核。

审批机关应当将审批结果在媒体上予以公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的乙级和丙级资质,应当在批准后的六十日内报自然资源部备案。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要求和条件

地质灾害资质分为施工,设计,勘查,评估,监理五个分类,施工分类可以说是最普遍的资质,大部分企业也是想要办理地质灾害施工资质的居多。

而地质灾害施工资质有甲级,乙级,丙级之分,如果是新申请的话,只能从丙级开始,每一个资质都是要经过新申请这个步骤的,然后才能做资质升级,那么,我们就来看看地质灾害施工资质新申请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吧。

1、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

2、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以及以下要求: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中申请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地质灾害施工资质可以相应承揽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业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分为大、中、小三个类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治理工程总投资在人民币二千万元以上,

2、治理工程所保护的人员在五百人以上;

3、治理工程所保护的财产在人民币五千万元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治理工程总投资在人民币五百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或者单独立项的地质灾害勘查项目,项目经费在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2、治理工程所保护的人员在一百人以上、五百人以下;

3、治理工程所保护的财产在人民币五百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

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属于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可以跨行政区域。资质单位应当向项目所跨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9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地灾资质延续的要求规定,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市场秩序地灾资质延续的要求规定,保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质量地灾资质延续的要求规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实施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时,对建设工程和规划区遭受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估, 提出具体预防治理措施的活动。第四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第五条 自然资源部负责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第六条 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第二章 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第七条 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地灾资质延续的要求规定

(一)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五十名,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十五名、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三十名;

(二)近两年内独立承担过不少于十五项二级以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三)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监测、测试、物探、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第八条 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十名,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八人、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十五人;

(二)近两年内独立承担过十项以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三)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测试、物探、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第九条 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两名、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五名;

(二)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第十条 除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监控体系;

(三)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或者环境地质高级技术职称,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技术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十。第十一条 取得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一、二、三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取得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二、三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取得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三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第十二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个级别。

(一)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项目级别属于一级:

1进行重要建设项目建设;

2在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区进行较重要建设项目建设;

3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二)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项目级别属于二级:

1在地质环境条件中等复杂地区进行较重要建设项目建设;

2在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区进行一般建设项目建设。

除上述属于一、二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项目级别属于三级。

建设项目重要性和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的分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地质灾害治理设计需要什么资质要求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属于工业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根据工程规模和资金不同,所需资质也不同。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扩展资料:

影响或控制地质灾害形成与发展的基础环境和总体条件。它与地质灾害形成条件既存在密切联系又有一定区别。地质灾害形成条件指的是造成地质灾害的直接因素;地质灾害背景指的是控制和影响地质灾害的更高层次的基础条件。地质灾害背景由两个系列组成:

①以地球动力活动为核心的自然背景;

②以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核心的社会经济背景。地质灾害背景虽然不能直接决定一个具体灾害事件的发生和发展,但从宏观上控制了一个地区一种或多种地质灾害的成灾程度和变化的总体趋势。因此研究地质灾害背景条件是进行地质灾害宏观评价的重要内容

地质灾害勘查不同于一般建筑地基的岩土工程勘察,其特点至少包括如下几方面。

(1)重视区域地质环境条件的调查,井从区域因素中寻找地质灾害体的形成演化过程和主要作用因素。

(2)充分认识灾害体的地质结构,从其结构出发研究其稳定性;

(3)重视变形原因的分析,并把它与外界诱发因素相联系,研究主要诱发因素的作用特点与强度(灵敏度)。

(4)稳定性评价和防治工程设计参数有较大的不唯一性,霄表现为较强的离散性,应根据灾害个体的特点与作用因素综合确定,进行多状态的模拟计算。

(5)目前尚未研究出具有昔适性的稳定性计算方法(也许并不存在),现有的方法都有较多的假定条件。

(6)勘查阶段结束不等于勘查工作结束,后续的工作如监测或施工开挖常常能补充、修改勘查阶段的认识,甚至完全改变以前的结论。因此,地质灾害的勘查有者延续性特点,即使是非常认真详细的工作,也不能过于希望毕其功于一役。

(7)地质灾害勘查方法选择是强谰应用经验与技巧,寻求以最少的工作量和最低的投资,获得最佳的勘查效果;

(8)勘查工作量确定的最基本原则是能够查明地质体的形态结构特征和变形破坏的作用因襄t满足稳定性评价对有关参数的需求,而不拘于一般的勘察规程。

在此前提下,勘查工作量越少越好,使用的勘查方法越少越好,勘查设备越简单越好,勘查周期越短越好。一般而言,勘查工作量依据地质灾害体的规模、复杂程度和勘查技术方法的效果综合确定。

(9)勘查队伍是实现勘查目标、选择合理勘查方法和优化勘查工作量的关键。从事地质灾害勘查的工作实体应在地质技术^才,勘查设备和室内分析试验等方面具备条件,井拥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地质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