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科规划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在自身的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肯定成绩,得到经验,找出差距,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让我们来为自己写一份总结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总结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规划科规划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微信号: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规划科规划工作总结1

20xx年是规划工作任务比较重的一年,土地、矿产两个规划的修编,建设用地置换及挂钩试点等工作的开展给正常的规划业务增加了很大的强度。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xx年,为配合项目建设征用土地,共分8个批次调整历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共涉及唐冶、胶济铁路、机场航站楼、省地震局等用地项目26个,面积达489公顷,其中2个批次已通过审查,取得了批准文件;3个批次已初步通过省厅的审查;1个批次正在审查;2个批次正在组卷上报。共对20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土地初审,并将初审意见上报市局。

为保证我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对不符合《历城区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仲宫镇、彩石镇、西营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时进行规划调整,目前规划调整卷宗正在审查中。

土地、矿产两个规划的修编工作也正在进行,目前,矿产规划的'修编工作已基本完成,土地规划的修编工作也开始着手乡镇级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

我区上报的建设用地挂钩试点项目已于上半年经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项目实施,现项目方案已上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由于前期上报的建设用地置换项目材料无法按照市国土局的要求进行完善,所以必须重新选定新项目,目前,西营镇黑峪村、唐王镇北殷联社已初步被选定,正在进一步完善材料。

二、存在问题

目前规划科面临工作压力大,力量薄弱,人员分散的问题,科室人员平均年龄在44岁(仅次于信访科),来自自身身体、家庭等方面的原因给科室工作带来很大不便,由于科室人员分布在局里和大厅,而目前大厅规划窗口基本闲置,建议局领导考虑撤销大厅规划窗口,以充实科室人员力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积极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争取市局最大支持,同时进一步完善矿产规划的修编成果;

2、为保障20xx年的农用地转用指标,积极向市局争取指标,同时加大建设用地置换工作的力度;

3、积极配合兄弟科室的工作。

规划科规划工作总结2

今年以来,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局领导的工作要求,我科室全心投入开展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科室,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各项法定编制规划论证,审批等后续工作

1、《张家港市凤凰镇总体规划(20xx-20xx)》、《恬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申请材料已递交省厅,等待省厅安排时间,准备论证及其他工作,5月份省厅回馈关于我镇总体规划的修改意见,我科室及时同苏规院对接,就修改意见研究探讨。

2、《凤凰办事处控制性详细规划》,《港口办事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接市规划局,递交相关资料,市政府已批复。我科室继续对接苏科院完成装订最终成果,并对港口办事处局部地块性质进行调整并出相关修改意见,且《港口办事处控制性详细规划》获得苏州市规划优秀成果奖,获奖1万元。

3、《凤凰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鸷山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基本完成,新城核心区控规在摸清9#地块内垃圾填埋场情况后,我科室多次与苏科院对接探讨研究该地块商业开发的合理方案;鸷山区域控规结合招商工作及时调整优化方案,以上两个控规待明确是否再次镇级汇报后上报市规委会。

二、科学规划,推进新城项目建设,提升新城品质

1、加快凤凰科文中心,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项目建设。

科文中心内装:组织苏明装饰,文化中心等相关单位分别于2月、3月、5月先后3次进行科文中心内装方案汇报,对科文中心内部各个功能区域装饰方案进行了讨论研究,就整体工程的总价控制,装饰风格,地面、墙面材料,灯光等提出了相关意见及要求并最终形成科文中心内装方案;

科文中心幕墙:组织九城都市、柯利达对科文中心幕墙施工细节,电影大厅入口幕墙,玻璃幕墙与石材幕墙接缝问题,建筑墙面开窗问题等等进行讨论研究并完成科文中心幕墙施工图纸设计。

施工图纸:协调地勘单位进行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地质勘探并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对接九城都市根据最新红线调整科文中心,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总平图;对图书馆内24小时阅览室,亲子阅览室等进行功能布局调整,体育馆顶部钢结构根据功能要求进行调整等。

2、加快重点区域景观规划建设

汉江路、凤凰大道景观规划设计:多次组织郎程师设计院对方案进行汇报以及专题研究,对景观规划空间及现状进行实地测量研究,为设计提供详实数据。重点讨论研究了景观设计常水位问题,综合考虑新城区管线空间布局,形成最终方案。

10#地块矿坑景观规划设计:邀请郎程师对10#地块矿坑进行景观设计,对10#地块进行现场勘察、调研,结合我镇10#地块城市商业综合体方案设计,完成了初步方案设计。

3、做好新城区内地块出让前期资料及后续跟进工作

对接国土部门对新城区内2#,7-8#,凤凰法庭、检察室,凤凰

酒店,凤凰湖茶室,远祥项目等等6块地块进行了出让红线确定,拟定2#、7-8#规划条件及初步方案设计,进行了土地出让成本核算。对3#、4#地块征地红线进行了现场放样,并就望湖路两侧征地红线进行调整。

4、加快新城综合管线规划设计,完善新城基础设施

会同电力、电信、移动、给排水等部门对新城核心区内各市政管线进行综合布置,多次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地勘察,摸清现状,认真分析研究讨论,综合考虑各地块需要,制定研究出《凤凰新城综合管线方案设计》,为后续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奠定规划基础。

三、积极开展保留村庄点位规划,打造“美丽村庄”新亮点

《凤凰镇保留村庄点位布局规划》经市规划局公示结束,并发文。我科室召集国土,各村对点位的发展方向,发展用地及即时启动建设的农户户数、用地进行了了解掌握。根据镇村庄建设会议精神,编制《凤凰镇保留村庄农户建房实施细则》并邀请市规划局城乡规划技术服务中心开展全镇35个保留村庄点位详细规划工作。目前已完成程墩村酒店弄,清水村陆家宅基,魏庄村黄家新桥前期调研工作,其中酒店弄完成核心区三星级康居乡村整治规划工作并向市政府汇报,清水村陆家宅基,魏庄村黄家新桥完成初步方案设计。

四、重抓古镇各项规划,有序推进古镇保护建设

根据镇主要领导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即时启动恬庄五期工程各项规划工作。恬庄巡检司,义庄方案设计积极对接文保部门,设计院确定设计规模,功能布局,建筑形制等等,目前已完成方案设计。细化

恬庄古镇区五期工程中入口平桥及道路方案和施工图纸设计。完成继缘道院、新建古宅及道路系统初步方案设计。

五、不断提高完善各安置小区建设品质,推进城乡一体化

完成恬庄社区服务用房装饰,恬庄便民餐厅厨房方案,恬庄小学、幼儿园,凤凰小学食堂扩建,双龙花园四期室外配套工程,安庆花园社区用房及喜事厅,凤凰花园围墙,恬庄花园停车位增设等8项工程前期方案设计,为不断提升安置小区品质建设,做好规划服务工作。

六、新城招商工作

1、整理2#、7-8#、港口府前街地块资料及20xx年凤凰镇经济社会数据,对接奥美广告公司更新调整凤凰新城房产招商手册。

2、梳理中国房企200强,江苏省房企50强,苏州20强企业名单,为下一步新城招商工作做好基础资料掌握工作。

3、对接土拍网,对20xx年凤凰镇土地招商推介方案进行了讨论研究并形成最终方案,并参与苏州房产推介会。

4、配合控股公司对接中新集团、皇家龙旗等单位,就鸷山区域开发进行相关介绍及洽谈并提供凤凰镇经济,社会,规划等相关资料

5、配合控股公司对接远祥集团,就商业综合体项目在设计过程中的燃气,电力,给水,有线电视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七、日常规划管理工作

1、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34件,管线选址意见10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件,农户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49件

2、每周联合综合执法局,工程科进行两次联办审批工作,截至6月,共审批户外广告57件,临时占用和挖掘道路审批7件,临时围挡11件,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3件。

3、完成三期安置房11宗土地招拍挂等前期土地成本测算,规划条件等手续,完成土地招拍挂以及房屋质量鉴定工作。

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总结

指导村镇建设的依据。包括新建村镇的规划和原有村镇的改建、扩建规划。其基本任务是:确定村镇建设的发展方向和规模,合理组织村镇各建设项目的用地与布局,妥善安排建设项目的进程,以便科学地、有计划地进行农村现代化建设,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需要。下面是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总结范文,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一下。

20xx年,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真抓实干的.开展好各项工作,现就一年来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村镇规划体质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总规和控规编制修改情况。截止2015年5月底,完成城乡规划编制情况总结了耉街乡、珠街乡、翁堵镇、勐统镇、更戛乡、大田坝镇等镇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县规委会评审,实现了全县镇乡总体规划编制全覆盖。根据省市要求,启动了柯街全国重点镇、卡斯省级工业型特色小镇、以及湾甸、鸡飞、温泉等四个市级特色小镇和柯卡一体化控规编制工作,目前,鸡飞镇市级旅游型特色小镇、温泉镇市级旅游型特色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委托规划编制单位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柯街卡斯城乡一体化试点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卡斯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湾甸乡市级现代农业型特色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经编制完成。柯街镇、卡斯镇镇区重大项目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由于没有足够项目经费支持,现已完成地形图测绘工作。

二是申报省市级试点工作情况。根据省市要求,城乡规划编制情况总结我县及时启动了省级村庄规划示范点申报工作,共申报了14个自然村,经省级专家审定后确定:卡斯镇龙潭社区龙潭自然村、更戛乡更戛社区老街子自然村、田园镇勐廷社区大寨子自然村、翁堵镇翁堵社区罗家寨自然村、柯街镇柯街社区小团山自然村为省级村庄规划建设示范村,现阶段已完成规划编制和乡镇报批工作。同时,启动了全省“十城百镇”试点、省级规划建设示范乡镇和市级村庄规划建设示范点申报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县城市规划试范试点工作方案》,并报请市规划审查。经县级联合审查,拟将柯街镇、卡斯镇、湾甸乡作为申报全省“百镇”示范点和省级规划建设示范乡镇。

(二)村庄统筹布点规划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村庄规划编制情况。依托镇乡总体规划编制,启动实施了村庄规划修改完善提升工作,已修改完善80个,其中行政村25个、自然村55个。5个市级美丽乡村试点(田园镇勐廷社区大寨子自然村、卡斯镇龙潭社区芒尾自然村、柯街镇芒赖社区芒赖自然村、珠街乡丛岗社区丛岗自然村、勐统镇勐统社区保山寨自然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全部完成。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有力推进,已完成大田坝铁匠自然村、卡斯镇毛寨自然村、温泉镇里睦自然村、鸡飞镇大水井自然村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其中大田坝铁匠自然村、湾甸乡帕旭自然村、耇街乡大水塘自然村、田园镇大寨子自然村规划已通过省级联审。年内已完成耉街乡老街子自然村、漭水镇徐家寨自然村、柯街镇秀雅自然村、珠街乡子原自然村、耈街乡汪家箐自然村的地形图测绘工作,并聘请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对5个村落进行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预计2016年3月份完成此项工作。今年,积极做好了全国第四批传统村落的遴选上报工作,经市、县、乡三级联合会审确定大田坝镇老街子自然村、漭水镇鱼塘自然村、鸡飞镇杨家寨自然村、珠街乡路嘎码自然村、元市自然村,湾甸乡马棒自然村,翁堵镇大扁里自然村、大明山自然村8个传统村落为全国第四批传统村落申报对象。

二是村庄规划整治情况。全面启动实施了384个以“四清、四改、两拆”为主要内容的村庄规划建设整治工作,配合县人x政府和“四群”办制定下发了《县2015年村庄规划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县2015年村庄规划建设整治考核方案》并签订《县2015年13乡镇村庄规划建设整治责任书》,目前,各整治村累计完成投资6499。69万元,涉及农户10253户,61245人,组建村庄整治队伍310支,参与人数45231人,开展村庄整治活动312次。其中“四清”完成投资902。12万元,“四改”完成投资984。628万元,“两拆”完成投资1264。2万元,其他建设项目(道路建设及硬化、农户危房改造等)2023。492万元,整合项目资金1325。25万元。

三是村庄规划管理情况。严格执行规划审批许可制度,切实加强村庄建设规划审批和风貌管控,把居民建房审批纳入村庄规划管理范围,确保村庄规划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共办理《云南省村庄房屋建设准建证》210份,《云南省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427份,共计637份。同时,各乡镇制定了执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办法和村规民约,不断强化村民自我管理意识,逐步实现管理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规范审批程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按照规划做好村庄基础设施布局,新建住房达到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在推荐户型中选择适合的户型进行建设,逐步统一村庄建筑风格。

二、存在困难和下步工作打算

在开展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最大的困难:

一是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匮乏。由于村庄规划建设整治工作业务量大、专业技术性强,需要大批专业人员和工作队伍,而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变动快,专业知识更新不上导致工作进度慢。

二是村庄建设整治项目支撑不足。由于县级财力和可整合的项目资金有限,难以保障村庄建设整治所需资金支出,工作压力较大。

在下年工作中,我们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完成村镇规划编制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经费并联系设计单位编制鸡飞镇市级旅游型特色小镇、温泉镇市级旅游型特色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柯街卡斯镇镇区重大项目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全面完成全国第三批5个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

(二)加快推进村庄整治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细化整治内容,拟定缺口资金筹措方案,努力向上级各级各部门争取的项目和资金支持。二是按照“20xx年以前全面完成村庄规划建设整治”的目标任务要求倒排计划,深入分析,提出近期、中期、远期整治项目,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合力推进村庄建设整治工作。三是加强宣传推广《农村民居通用图册》,切实提高农村建房的质量和水平,实现村庄建筑风貌协调统一;同时按照“治管并重、即治即管”的要求,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群众支持拥护、操作简单易行的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模式,实现村庄环境整治的规范化管理、常态化推进。

(三)加大村镇建设培训指导力度。搞好村庄规划建设整治工作,人员是关键,技术是保障。村镇规划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不够,就无法判断规划或整治方案的优劣,无法管理到位,无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有关村镇建设的重大部署。因此,在当前难以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大量吸收专业基层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的情况下,加强组织培训势在必行。下年,将在去年组织村庄规划建设整治培训的基础上,扩大培训规模,加强对乡镇一级规划建设管理人员以及村干部的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多种形式来提高科学组织实施村庄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的能力。

简述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前期分析阶段的工作内容

一、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应对当地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城乡规划编制情况总结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对基础设施城乡规划编制情况总结的支撑能力和建设条件做出评价城乡规划编制情况总结;针对存在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从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城市长期的发展保障出发,依据有关规划,着眼区域统筹和城乡统筹,对城市的定位、发展目标、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等战略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基础。

二、编制前应做好调查和资料收集

1.现场踏勘或观察调查

现场踏勘( 城市概貌、新发展地区、原有地区、重要工程);基础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分析研究( 系统分析整理,定性到定量,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2.抽样调查或问卷调查

3.访谈和座谈会调查

4.文献资料的运用

5.类比

城乡规划编制情况总结:应收集基础资料的内容

(一)城市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

地形图(1:10000或1:5000),气象资料,水文资料,地质和地震资料,城市历史资料

(二)城市技术经济资料

自然资源,人口资料,土地利用资料,工矿、企事业单位的资料,交通运输资料

仓库资料:各类仓库、货场现有和发展用地等。

学校资料:高等学校及非市属中等技术学校现有和发展师生员工人数、用地面积等。

科学研究机构资料:现有和发展职工人数、用地面积等。

非市属行政机关、团体的资料:其现有和发展职工人数、用地面积等。

(三)城市现有建筑物及工程设施资料

建筑物现状资料: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居住面积、建筑层数、建筑质量、建筑密度等;现有公共建筑的分布状况、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质量等;现有重要建筑物,工程构筑物的设计资料。

工程设施资料:现有市政工程、公共事业资料、城市园林、绿地、风景区、名胜古迹的资料、城市人防设施的资料。

(四)城市环境及其城乡规划编制情况总结他资料

环境监测成果资料。各厂矿排放废气、废水、废渣的数量和危害情况,城市垃圾数量和分布。地方病及其他有害居民健康的环境资料。其他有害因素的资料:分布状况、数量、危害情况。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第四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五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第六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第七条 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大、中城市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分区规划。

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第九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第十条 承担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第二章 城市规划编制组织第十一条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分区规划。具体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城市分区规划组织编制。

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第十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应当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对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和建设条件做出评价;针对存在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从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城市长期的发展保障出发,依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着眼区域统筹和城乡统筹,对城市的定位、发展目标、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等战略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基础。第十三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编制:

(一)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组织前期研究,在此基础上,按规定提出进行编制工作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其中,组织编制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务院指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编制其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向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报告。

(二)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按规定提请审查。其中,组织编制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务院指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报请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查;组织编制其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报请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三)依据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按法定程序报请审查和批准。第十四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中,对于涉及资源与环境保护、区域统筹与城乡统筹、城市发展目标与空间布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重大专题,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组织下,由相关领域的专家领衔进行研究。第十五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中,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组织下,充分吸取政府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的意见。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提出意见的采纳结果,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报送审批材料的专题组成部分。

组织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应当充分听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保证有关专业规划的空间落实。第十六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在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中,应当采取公示、征询等方式,充分听取规划涉及的单位、公众的意见。对有关意见采纳结果应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