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环境冶理应办什么资质?
1999年,新巴尔虎左旗居民景如臣和政府签订公益性沙地治理承包合同,承包2万亩土地,为期30年。2013年,林业局称景如臣完成治理沙地1.5万亩,流动沙丘、露沙地面基本消失,有效地遏制了流沙蔓延。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但是景如臣的长子景建华却对媒体表示,2011年,新巴尔虎左旗民政局为了建火葬场,侵占了治理后的草原,之后又在附近圈地放羊,直接导致周边地区沙地重现。此外,民政局还建殡仪馆占地47亩,停车场64亩,再加上修建的道路,共120亩,相当于11个标准足球场大小,可国土部门只给民政局批复了5000平方米,不到10亩地,且为期1年的临时用地,1年后必须拆除并恢复生态。
并且,在距离殡仪馆不远的地方,还有两处垃圾填埋场。景建华对媒体表示生活垃圾场只有72亩的上级审批手续,却建了193亩,建筑垃圾场,则完全没有手续。
呼伦贝尔草原上巨大的停车场 摄影:任梦岩(图据中国之声官方微博)
对此,新左旗综合执法局局长回应称,生活垃圾场是有审批手续的,而建筑垃圾场,是很多年前形成的,是旗里都认可的。
20日晚,新巴尔虎左旗副旗长张双林回应中国之声记者表示,当地政府对问题高度重视,正在安排进一步调查,“(报道播出后)立即召开会议做出安排部署,要求查清事实真相,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到损害,草原环境不受到破坏。”
造林综合合格面积应满足的3项条件是什么?
以广西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为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核查目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决定》(桂发[2004]12号)中,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林业工作全面负责,对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工程建设的进展,要定期检查,定期通报等”的规定,为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林业综合治理资质我区的营造林工作综合质量和成效,进一步加强营造林项目和造林质量管理,并提供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林业生态保护和管理目标责任状”中“森林资源培育”的考评结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核查对象
自治区级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以地级市为核查考评对象,以县作为核查样本,通过核查被抽查县的各项指标来推算认定市级的各项考核指标。
第三条 核查内容和考核指标
一、核查内容
(一)营造林统计年报核查(以下简称年报核查)
以各县(市、区) 统计年报上报的年度营造林完成面积为基础,重点核查统计面积的真实性和合格情况。年报统计时间从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不能跨年度统计。
1、当年人工造林(更新)核查。包括年报统计表中的当年造林面积、迹地更新面积中的人工更新面积、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中的造林面积共三项,以下简称“人工造林(更新)”。
2、当年新封山育林核查。
(二)营造林项目核查(以下简称项目核查)
以各县(市、区)上报的各个造林项目完成数为基础,重点核查造林项目的计划任务完成情况。造林项目完成数可跨年度统计。
1、重点林业工程项目林业综合治理资质:包括退耕还林、珠防林、海防林、石漠化治理、速丰林等重点林业工程项目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2、法定造林项目林业综合治理资质:包括采伐迹地更新、征占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的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三)成效核查
1、人工造林(更新)三年后(不包含造林当年,下同)保存情况核查。
2、历年退耕地造林保存情况核查。
3、封山育林五年(从封育当年算起,下同)成效情况核查。
二、考核指标
主要考核指标有:面积核实率、合格率,面积保存率、成效率,任务完成率,作业设计率、按设计施工率、自检率、建档率、抚育率、管护率、育林率、林权证发放率等。
第四条 核查程序
采取县级自查、市级复查、自治区级核查的检查程序。
(一)县级自查。各县(市、区)于每年12月底前,对当年人工造林(更新)和封山育林、重点林业工程三年造林保存和五年封山成效、历年退耕地造林保存等项目开展全面检查验收,根据验收合格面积填报营造林统计年报和各造林项目保存和成效情况。对于退耕还林、珠防林、海防林、迹地更新等营造林项目的检查验收,如果在上报统计年报时整个项目建设任务已经全面完成的,则项目造林(或封山)完成数与统计年报中该项目造林(或封山)完成面积相同。如果在上报统计年报时,项目建设任务只完成一部分的,则项目的检查验收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是在每年年底(即12月31日前)对当年项目所完成的造林面积进行检查验收,用于填报营造林统计年报。第二阶段是在次年自治区检查组到来之前一个月,再对项目新增加的造林面积进行补充检查验收,然后将两个阶段检查验收的合格面积相加,即为该造林项目的完成面积。退耕还林工程还需检查和上报实施面积。检查验收结束,分别年报、各造林项目和保存(成效)情况形成相应的自检图文表材料,分类建档。
(二)市级复查。各市在县级自查基础上,于次年2月底之前完成对所辖各县(市、区)的复查把关工作。市级复查既可以采取对各县进行抽查,也可与县级自查合并进行,分别年报和各造林项目计算出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项指标(若市级复查是对各县抽查部分面积的,应将各县抽查结果经面积加权平均后计算出市级各项指标,其中核实面积合格率、上报面积合格率、保存率、成效率用复查推算出的各县合格面积加权,自检率和建档率用各县自检合格面积加权,其它指标均用复查推算出的各县核实面积加权),形成市级复查验收材料并于次年3月10日前上报到自治区林业局。
(三)自治区核查。于次年3-4月,在县级自查和市级复查基础上进行核查。
第五条 核查工作组织
核查工作由自治区林业局组织有相应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成立核查工作总队,由有关处、站领导带队,分区分片开展核查。
第二章 技术标准
第六条 地类划分
执行《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的地类划分标准(见附件2)。
第七条 核查小班(地块)区划原则
小班(地块)是调查、统计的基本单位,在原设计或作业小班(地块)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一步区划:
不同营造林方式;
不同工程类别;
不同营造林年度;
不同权属;
不同林种;
封山育林不同封育类型、不同封育方式。
第八条 造林成活率
人工造林(更新)作业后三年内单位面积成活株数与造林总株数之比。小班(地块)造林成活率评定标准:
成活率≥85%为合格,41—84%为待补植,≤40%为失败。
第九条 株数保存率
人工造林(更新)小班(地块)三年后单位面积原造林树种保存株数与原造林总株数之比。小班(地块)保存合格标准:
经济林:株数保存率≥85%。
速丰林:株数保存率≥85%或郁闭度≥0.20。
其它造林:株数保存率≥80%或郁闭度≥0.20。
第十条 混交标准
一个小班内营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树种,其中某两个树种的株数(或面积)比例至少分别达到30%以上。
第十一条 造林密度标准
按《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06)中附录A:《各造林区域主要造林树种造林适宜初植密度表》;《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中附录D:《生态公益林造林主要树种初植密度》;《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初植密度的通知》(林造发[2004]9号)所规定的初植密度及其它有关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封山育林新封小班合格标准
1、具有完整的作业设计图文表材料。
2、设置了固定的封山育林标志(碑牌)。
工程封山育林封育标志标准:每1000-2000亩设立1块永久性固定碑牌,并注明封山育林工程名称、封育范围、封育面积、封育方式、封育年限、封禁措施、责任人等内容。
一般封山育林封育标志标准:封育区面积150亩以上2000亩以下至少应设立1块固定碑牌,并注明封育范围、封育面积、封育方式、封育年限、封禁措施等内容。
3、落实了管护机构和人员。
4、制定了封育制度和措施。属工程封山育林的,必须签订有封山育林使用林地合同、制定并公告了封山育林公约、严格执行“七不准”(即不准毁林开荒、不准打柴割草、不准放火烧山、不准放养牛羊、不准猎捕动物、不准挖蔸采药、不准采石取土)、设置了固定监测标准地、实施了育林措施等。
5、建立有封山育林技术资料档案。
6、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合格小班。
(1)人工造林困难的岩石裸露地、高山、陡坡、水土流失严重地及沙地等,经封育有望成林(灌)或增加植被盖度的地块。
(2)有天然下种能力且分布较均匀的针叶母树每亩2株以上或阔叶母树每亩4株以上;如同时有针叶母树或阔叶母树,则按针叶母树除以2加上阔叶母树除以4株之和,如大于或等于1则符合条件。
(3)有分布较均匀的针叶树幼苗每亩60株以上或阔叶树幼苗每亩40株以上。
(4)有分布较均匀的针叶树幼树每亩40株以上或阔叶树幼树每亩30株以上。
如同时有针阔幼苗、幼树、母树的,则按比例计算确定是否达到标准,计算方法同2项。
(5)有分布较均匀的萌蘖能力强的乔木根株每亩40个以上或灌木丛50(沙地10)个以上。
(6)有分布较均匀的毛竹每亩7株以上、大型丛生竹每亩7株以上或杂竹覆盖度10%以上。
(7)分布有国家重点保护Ⅰ、Ⅱ级树种和省级重点保护树种的地块。
(8)郁闭度0.5的低质、低效林地。
(9)有望培育成乔木林的灌木林地。
◆封育小班中同时存在针阔母树、针阔幼苗幼树、乔木根桩、灌木时,根据封育类型,采用综合参数值确定,综合参数值≥1的为宜封地块。计算方法如下:
小班平均每亩株数计算:
乔木型:
乔灌型:
第十三条 封山育林成效小班合格标准
一、2004年7月1日以前作业实施的小班成效合格标准
(一)乔木型:郁闭度≥0.20,或平均每亩有乔木树种70株以上,且分布均匀。
(二)乔灌型:乔、灌木总覆盖度≥30%,其中乔木郁闭度≥0.10;或每亩有乔、灌木90株(丛)以上,其中乔木所占比例≥30%,且分布均匀。
(三)乔灌草型:乔灌草综合覆盖度≥50%,其中乔、灌木覆盖度≥20%;或每亩有乔、灌木70株(丛)以上,其中乔木所占比例≥30%,且分布均匀。
(四)灌木型:灌木覆盖度≥30%,或每亩有灌木70株(丛)以上,且分布均匀。
(五)灌草型:灌草综合覆盖度≥50%,其中灌木覆盖度≥20%;或每亩有灌木70株(丛)以上,且分布均匀。
(六)竹林型:每亩有毛竹30株以上或杂竹覆盖度≥40%,且分布均匀。
二、2004年7月1日(含7月1日)以后作业实施的小班成效合格标准
(一)无林地和疏林地
1、乔木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班为合格:
——乔木郁闭度≥0.20;
——平均有乔木树种70株/亩以上,且分布均匀。
2、乔灌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班为合格:
——乔木郁闭度≥0.20;
——灌木覆盖度≥30%;
——有乔、灌木90株(丛)/亩以上,其中乔木所占比例≥30%,且分布均匀。
3、灌木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班为合格:
——灌木覆盖度≥30%;
——有灌木70株(丛)/亩以上,且分布均匀。
4、灌草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班为合格:
——灌草综合覆盖度≥50%,其中灌木覆盖度≥20%;
——有灌木60株(丛)/亩以上,且分布均匀。
5、竹林型:
有毛竹30株/亩以上或杂竹覆盖度≥40%,且分布均匀。
(二)有林地封育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为合格小班:
1、小班郁闭度≥ 0.60,林木分布均匀;
2、林下有分布较均匀的幼苗200株(丛)/亩以上或幼树34株(丛)/亩以上。
(三)灌木林地封育
小班乔木郁闭度≥0.20,乔灌木总盖度≥60%,且灌木分布均匀。
第三章 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面积核查有关规定
一、核查起算面积。以小班作为调查的基本单位。核查面积为不同营造林方式、不同工程(项目)类别上报的营造林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1位小数。
——以统计年报为基础的核查,核查最小起算面积为1亩,不到1亩的造林面积(包括退耕地在内)不予认定。
——以造林项目为基础的核查,如对采伐迹地人工更新造林和退耕还林工程中退耕地的核查,1亩以下的造林面积应给予调查认定。
二、林带面积计算
乔木林带(灌木林带)两行以上(包括两行)、林带宽度在4米(灌木3米)以上,且连续面积1亩以上。林带面积按下列公式计算:
林带面积=[(林带行数-1)×行距+4(灌木3米)]×林带长
两行一带如带距超过8米(灌木4米)参照林带计算面积,同时在该小班备注栏记载自检上报的面积。
三、在年报和造林项目中,已作为人工造林(更新)或者封山育林完成面积统计上报但没有自检材料的面积,核查时不予认定,视为虚报面积。
四、年报统计为“人工造林(更新)面积”的,必须是以人工植苗或人工挖坑点播方式造林的面积。如果把人工撒播(或不挖坑点播)、萌芽更新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计入人工更新面积的,其面积不予认定,核实面积和合格面积均记为“0”。
五、退耕还林、珠防林、海防林等重点林业工程的人工造林或封山育林的地类不符合工程建设要求的,核查时不予认定,核实面积和合格面积均记为“0”。
六、人工更新与天然更新并存的小班面积认定:人工更新苗木超过小班幼苗幼树总株数60%的,将小班(地块)总面积作为人工更新面积,不足60%的小班(地块)不计入人工更新核实面积。
七、种植金银花、猕猴桃等藤本植物的,作为营造林年报统计上报的,检查时其面积不予认定。作为退耕还林工程项目上报的,可予认定。
八、封育对象为“郁闭度<0.5的低质、低效有林地和有望培育成乔木林的灌木林地”的小班,设计的封育类型必须为乔木型,否则不予认定。
九、重复上报面积认定。同一小班(地块)营造林方式或工程类别相重叠时,须单独记载并只能认定其中一个营造林方式或工程类别。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作业年度不同时,认定作业年度在先的营造林方式或工程类别。
(二)同一年度营造林方式或工程类别相重叠时,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现地确认。
十、损失面积。指人工造林地或封山育林地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地类转变为非林业用地,或者遭受火灾或水灾而损失的面积。
第十五条 检查成活率的有关规定
一、核查前一个月内及核查工作开展后造林或补植的苗木不计入成活株数。
二、用截杆苗(如任豆等)或用光杆(落叶)苗(如香椿等)造林的,以萌发出新芽、长出新叶或芽苞新鲜有活力作为判定成活的标准。
第十六条 重点林业工程造林地类规定
一、退耕还林工程
(一)退耕地:必须是1998年以前开垦且一直耕作至今,并已承包落实到户的坡耕地。
(二)配套荒山:为现有宜林荒山荒地、尚未承包落实到农户和休耕的坡耕地、丢荒坡耕地、临时坡耕地、轮歇坡耕地。不能是采伐迹地。
二、珠防林工程
造林地类原则上要安排在公益林区中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是公益林区中的火烧迹地和经批准的低效生态公益林改造采伐迹地,不能是主伐采伐迹地。
三、海防林工程
造林地类优先选择基干林带和公益林区中的宜林荒山(沙)荒地(滩),可以是公益林区中的火烧迹地和经批准的低效生态公益林改造采伐迹地,不能是主伐采伐迹地。
第十七条 封山育林宜封地类规定
一、2004年7月1日以前作业实施的,宜封地类为无林地、疏林地。
二、2004年7月1日(含7月1日)以后作业实施的,宜封地类为无林地、疏林地、郁闭度<0.5的低质或低效有林地、有望培育成乔木林的灌木林地。
三、重点林业工程下达计划时,对封育地类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营造林管理情况有关规定
(一)作业设计:须有按有关技术规程完成的作业设计图文表材料,并符合各重点工程相应的要求。
(二)按设计施工:必须按照作业设计的地点、内容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如实际造林小班与作业设计小班的地点位置、优势树种、造林密度等主要因子的其中之一不一致的,视为未按作业设计施工。
(三)检查验收:须有与核查项目上报数据相对应的检查验收图文表材料,并能反映作业时间、作业地点、面积、树种、成活率及作业质量等基本内容,且上报数据与自检材料提供的数据完全一致的,才视为开展了自检验收,数据不一致的,视为未开展自检验收。成效核查时,能提供造林三年保存或封山五年成效自检材料的,视为开展了成效自检验收,否则为未开展成效自检验收。
(四)档案:须有文字及图、表(卡)等基本档案资料,并分类装袋存放。
(五)管护:制定了管护措施、配备有管护人员,且小班(地块)内没有严重的人畜破坏导致造林成活(保存)率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现象。
(六)抚育:在检查时,人工造林(更新)小班(地块)原则上至少经过一次抚育(铲草)作业,且以杂灌草不影响幼树的正常生长为准。重点工程项目造林小班(地块)同时还应实施作业设计所要求的相应抚育措施。
(七)育林:作业设计中设计有育林措施的封山育林小班实施了相应的育林措施,如进行过除草、撒(点)播、人工补植、平茬复壮或其他人工辅助育林活动。
(八)林权证发放:检查小班(地块)发放林权证情况,看能否提供林权证书。
林业企业全面综合管理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践行“还权于民”的林改理念。与原先只宣扬“德政”不反思过错的理念相比,这是了不起的进步。林业主管部门以这样的气量和胸襟搞林改,广大农民一定会很舒心,干群关系一定会很融洽,森林资源的培育和经营一定会更有效。林改后的结果表明,践行“还权于民”的理念,改善了林业治理结构,调动了农民培育森林的积极性,提高了林地的生产力,提高了森林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因森林对农民增收贡献率极低而影响集体林业发展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第二,打破林业部门一家进山收购,垄断木材收购市场的局面,为培育充分竞争的木材收购市场奠定了基础。过去认为,严格的采伐管理是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的关键举措,而垄断木材收购市场又是采伐管理的牛鼻子。问题在于,垄断必然压价,压价必然挫伤农民培育森林的积极性;而在充分竞争的情形下,木材收购企业之间的竞争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表现为价格与服务的竞争;这种竞争有利于提高培育木材的赢利性,而木材培育的赢利性越强,森林的投入就越大,森林资源才有可能实现持续、稳定、快速的增长。
荒漠防治需要什么资质
提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荒漠化防治应坚持维护生态平衡与提高经济效益相结合,治山、治水、治碱(盐碱)、治沙相结合的原则,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以防为主,保护并有计划地恢复荒漠植被,重点治理已遭沙丘入侵、风沙危害严重的地段,因地制宜进行综合治理。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要求是什么?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甲级资质分为甲A级、甲B级两个档次。资质证书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并加盖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印章。需要办理林业资质,需要林业职称的。
第十条 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规划设计业务方面:
(一)、在有关司局的指导下,承担编制全国性、流域性、跨地区的林业发展规划,林业产业规划,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公署建设规划,全国山区、沙区及林业综合开发规划及有关专题调研、论证,并负责规划实施的检查和技术管理工作。
(二)、承担国家大中型森林资源保护工程、荒漠化治理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建设工程、商品林建设工程等的规划设计、工程监理、质量检查、竣工验收及效益评估工作。
(三)、承担外资贷款、援款、中外合资林业项目(资源环境保护及营造林部分)的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并负责项目技术咨询及技术管理工作。
(四)、承担报局审批的林业工程建设项目(资源环境保护和营造林工程部分)的咨询评估工作。
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2.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检查验收;
3.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4.林业数表编制;
5.野生动物或者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6.湿地资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7.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8.国家或者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林业局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第1篇:
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县综治委的总体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综治安XX02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林业系统的安定团结,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的方针,在抓好林业经济建设、推进林业改革工作的同时,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通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提前介入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工作落到了实处。一年来,全系统没有出现过违法乱纪的人和事,没有出现过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做到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年初依据上级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为副组长,从人秘股、林政股、森林公安分局抽调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鉴于人事上的变动,还相应调整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并配备了专门的办公场所,为确保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还研究制定了工作职责,研究部署了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考核措施,坚持每月研究一次工作,半年度,年终进行一次 总结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关键在基层,因此在县局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基层企业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指定一名副厂级以上人员分管,负责本单位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做到综治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总结。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结合林业系统的现状,当前最为关键的治安问题是因改革引起的下岗、分流问题,也是林业系统存在最大安全隐患。因此,林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放在了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上。,县局在全系统进行下岗职工情况调查的基础上,清楚地认识到下岗面达53.3的严峻形势,如何做好下岗职工的再就业,解决下岗职工生活困难问题成为了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县局调动各方积极因素,争取政策和创造条件,一边解决下岗职工的安置、一边解决职工生活费的补助。首先是充分安置职工再就业,主要是在本系统内实行承包、租赁,在改制企业优先考虑安排内部职工,以减轻再就业压力;其次是针对一些无法在短时期内安排上岗的职工通过协调,积极争取社会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已经安排82人进入了失业救济中心,领取了失业救济金,安排了119户、320户进入最低生活保障,从而暂时解决了下岗职工生活困难问题,为稳定职工队伍做了大量有效工作。第三是集全系统之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好企业转制工作,解决遗留的职工安置问题。为确保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将企业改制列为今年的三大重点工作之一。现任局班子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全面铺开企业改制,着手解决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在全系统成立了企业必制工作调剂基金,采取县局筹措,资产为现等多种形式筹集了72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职工安置。××3月至今年底顺利完成了经济林场、林工商、人造板厂、花园林场、化工厂、林业造纸厂等六个林业困难企业692名职工的身份置换,一次性解决了职工安置,为维持稳定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年初县局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主要指标列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管理之中,实行与班子经济利益直接挂钩考核,并经常性地开展专项检查、专项考核,对重大安全事故、上访事件和违法事件还实行了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做好信访工作,广开言路,并积极主动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系统内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年初县局根据实际需要专门出台了林业局信访工作制度,班子成员轮留值班,切实做好来访信件的办理和来访职工群众的接待工作,及时处理了职工反映和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疏导、调解内部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消除不安定因素发挥了积极作用。对系统内部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现象的发生主要是通过加大林业稽查工作力度来预防,从而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林业执法队伍,在抓林业执法的同时,重点抓好执法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和违纪现象,对执法岗位实行凭证上岗,并实行定期轮换制,对举报的违法乱纪行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三、着眼防范、重在治本。
我局利用“四五”普法的有利时机,深入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依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年内举办了法律知识培训3次、法律知识 考试 3次,重点是进一步提高林业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对执法人员进行了资格考试,对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县局组织了专门人员,派出宣传车辆深入乡村圩场、林区进行宣传,目的是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执法者和广大林农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为依法治林、稳定林区秩序奠定基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有赖于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这也是治本的关键所在。一年来,县局一方面抓好普法工作,另一方面监督做好公正司法,树立林业执法的良好形象, 实践 证明,这种治本的方式是行之有效的。今年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林业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还不高,各单位齐抓共管的力度还不够,特别是企业改革后遗留的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任务仍然繁重,我们将一如继往地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力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2篇: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的安排部署,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在抓好林业改革、推进林业发展的同时,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强有力措施,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维护了全县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治工作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综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了领导重视,每季度局领导班子着力抓落实情况,即抓工作现状、抓形势分析、抓工作任务的部署。二是增强综治力量。根据工作的需要,局党委及时对综合治理成员进行了调整,为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三是实行责任层级制。把综治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股站所,实行定人员、定责任、定奖惩,局长与机关各股站所负责人签订综治年度责任状,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二、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
一是对外注重抓好林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以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为重点,参加“3·12”全国义务植树宣传日活动,活动中共展出宣传版面10个,接受群众咨询200人(次)。继续抓了“六五普法”和禁种铲毒宣传,11月份,组织森林公安干警参加了全县的禁毒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了《森林防火条例》宣传活动,在春季和秋冬季两个关键时节,组织森林公安和林政稽查大队人员,到各乡镇、林场和乡村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发放《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提示宣传画、保护野生动物等林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画)2万余份。通过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关注森林、保护生态、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理念,为维护生态安全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二是对内注重抓好全方位多层次学习培训教育。4月份,围绕创建“平安武山”为目标,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10月份进行全县古树名目清理清查工作,9—12月份组织开展了林改林权矛盾纠纷调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征占用林地、公务员普通话测试、全市森林执法、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等培训,通过一系列的培训活动,进一步促进了林业行政执法的规范化。
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
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我局切实加强林业系统职工思想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法制建设,是我们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创建平安武山、和谐武山的重要基础工作,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平安意识,努力把我县建成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法制环境优化的和谐美好城镇。我局在宣传教育方面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主题上认真研究,决定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并结合林业系统特点,进一步加强《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安全生产法》、《森林防火条例》等与行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在形式上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林区把宣传生产安全、森林防火与综治宣传结合起来;三是在综治工作的具体内容上重点宣传县委关于创建平安武山、法制武山、和谐武山的一系列部署,宣传创建活动的目地、意义、要求和措施。通过宣传教育,全局社会新风不断兴起,使人人认识到有国家利益才有个人利益、有“大家”才有小家,进一步激发了全县林业干部职工为实现全县林业跨越式科学发展而团结拼搏的信心和决心。
四、积极抓好信访,涉林维稳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切实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坚持依法接待、认真制定预案、应对突发信访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稳定。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局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和季度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制度,将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全年共接到信访案件3件,接待来访3人(次),所有来信来访基本得到妥善解决,办结率100%。二是及时办理建议、提案。按时认真办理市、县政协委员提案4件。其中: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县政协委员提案3件,所有提案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五、开展专项行动,森林公安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依据省、市森林森林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相继开展了“春季攻势,百日利剑、亮剑行动”等一系列整治活动。据统计,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08人(次),出动车辆60辆(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5起,其中:林政案件19起,林政执法处罚45人,收缴罚没款1.6万元;没收木橼56根,收缴土枪1支。积极开展了“平安武山”创建活动和“禁毒人民战争”活动,严厉打击了各种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了森林公安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中的职能作用。
六、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提升
一是完善了野外火源管理措施。建立了坟山墓地、特殊群体的登记管理名册,落实了监护人员和监管责任。二是加强了应急应对措施。结合武山林业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足扑火装备物资,做好应对处置森林火灾的准备。三是坚决落实24小时护林防火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火灾报告制度。四是从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各地严格遵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从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召开了全县护林防火工作会议,层层签定了《森林防火责任书》,重申了森林火灾处理“四个不放过”的责任追究措施,克服了个别乡镇领导在思想上存在“森林防火是林业部门的事”这一思想误区。
七、抓好平安创建,单位内部进一步稳定和谐
一是强化干部职工参与平安创建意识。首先从规范职工言行抓起,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六五普法》等知识,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职工”和争创“文明股室”等活动。落实“门前三包”,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制观念,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形成自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的风尚。二是加强内部安全防范。为加强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局成立了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在安全防范上,坚持每天对局机关办公楼进行一次检查,认真落实门卫值班制度。积极参与“无毒社区(村)”创建活动,有效预防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我局全年内部治安秩序良好,广大干部职工自觉维护本单位治安秩序,不酗酒闹事、不吸毒、不参与邪教组织,无计划外生育,无群体性事件、无刑事治安案件、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聚众赌博等现象,综合治理成效明显。
一年来,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特别是随着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森林资源的管护和林区稳定的任务将越来越艰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县委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贯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构筑综治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武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3篇: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县综治委的总体工作部署,深入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林业系统的安定团结,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的方针,在抓好林业经济建设、推进林业改革工作的同时,将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通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提前介入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工作落到了实处。一年来,全系统没有出现严重、恶劣的违法乱纪的人和事,没有出现过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做到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年初依据上级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钟楠同志任组长,副书记杨志灿、副局长歹文庆同志为副组长,从林政股、稽查大队、森林公安局抽调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杨家刚任办公室主任。鉴于人事上的变动,还相应调整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并配备了专门的办公场所,为确保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研究制定了工作职责,研究部署了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考核措施,坚持每月研究一次工作,半年度、年终进行一次总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关键在基层,各基层企业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指定一名副厂级以上人员分管,负责本单位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做到综治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总结。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安全工作出实效、有突破。
(一)多渠道、多角度、注实效认真做好安全宣传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最安全县城治安和维护林业稳定的各种文件,认真把握文件要领,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传播各种林业安全信息,多形式利用标语、板报发放各种安全宣传资料;三是利用“五五”普法的有利时机,深入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多次举本文来源:***办了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考试。
(二)定措施、明目标、认真做好社会治安工作。一是实行与班子直接挂钩考核,并经常性地开展专项检查、专项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二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主要指标列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管理,纳入到年终政绩考核。三是积极参与和支持街道、社区的社会治安整体联防行动。经过全体林业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无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严重违法违纪;无“×××”等非法组织和参与人员;无毒品源种植和贩毒、制毒、吸毒人员;无租房租住人员违法违纪现象;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三)敬民心、重民意、查民情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一是广开言路,并积极主动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系统内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实际需要专人专管林业局信访工作。二是切实做好来访信件的办理和来访职工群众的接待工作,及时处理了职工反映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疏导、调解内部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消除不安定因素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对系统内部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现象的发生主要是通过加大林业稽查工作力度来预防,从而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林业执法队伍。在抓林业执法的同时,重点抓好执法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和违纪现象,对执法岗位实行凭证上岗,并实行定期轮换制,对举报的违法乱纪行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一年来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无个人或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无邻里纠纷,无贪污腐败事件。
(四)高标准、严要求、强措施认真做好保卫防范、文件保密工作。一是严格许可制度。实行门卫合同制,明确门卫职责,门卫与经济利益挂沟,奖惩分明,全年来没有出现过重特大安全事故。二是严密防范措施。认真做好文件、资料的保存保密工作,严格管理好系统内部现金、物资、票据、设备等贵重物品,一年来没有出现过盗窃、抢劫等重大事件,无火灾事故,无安全生产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着眼防范、重在治本,做到安全工作制度化、常规化。
一是继续按照“社区管控,路路巡逻、边际堵控、单位守护”的治安防控原则,健全内部防范网络,组建了以森林公安为主要骨干,机关干部职工轮流参加的督察组,对办公楼、干部职工住宅楼、出租房、商店门面等场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察,采取定目标到科室,定责任到住户,以科室、单元楼、商店门面为责任区,确保检查到位,防范到位,不留死角。三是加大排查力度,杜绝事故和违法犯罪的发生。定期召开治安、消防形势分析会,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单位内部的治安动态,
按照“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控制、早调解”的五早工作方法,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进行逐户查询登记,准确把握干部职工、出租房住户及家庭成员的变动情况。及时了解邻里之间、家庭内部之间的关系,力求小事不出户,大事不出单位,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今年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林业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还不高,各单位齐抓共管的力度还不够,特别是林改遗留的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任务仍然繁重,我们将一如继往地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力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